取得作为石油(汽油、柴油)总代理经营资格确认书的条件
- Tiến sĩ Kinh tế Dương Thái Trung

- 2天前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根据第83/2014/NĐ-CP号政令(经第95/2021/NĐ-CP号政令修订),拟以石油经营总代理(总经销代理)身份开展业务的商人(企业)必须同时满足有关法律资质、基础设施、运输工具及分销体系等方面的严格条件。符合全部条件后,企业将由有权国家管理机关签发《具备石油经营总代理条件的资格确认书》。
1. 企业依法设立并登记从事石油经营业务
总代理必须为企业:依照越南法律合法设立;其《企业登记证书》中载明石油(汽油、柴油)经营行业/业务范围。
2. 具备最低容量为2,000m³的石油仓储设施
仓库/储罐应当:容量不低于2,000m³;为总代理自有、共有,或以不少于05年的期限向石油服务经营商人租赁使用。
仓储设施是为保障分销体系的储存与供给能力而设立的强制性条件。

3. 具备石油运输工具
总代理必须具备石油运输工具:为自有或共有;或以不少于05年的期限向石油服务经营商人租赁使用。
运输工具确保总代理在实际经营中具备集货与分销能力。
4. 具备符合标准的石油分销体系
总代理的分销体系至少应包括:
05家由总代理自有或共有的石油零售门店;
10家隶属于石油零售代理的门店;且上述门店均须依第83号政令第25条取得《符合石油零售条件的门店资格证书》。
特殊要求:总代理的分销体系必须属于某一石油主渠道商人(一次商人/源头商人)的分销体系,并受该主渠道商人的直接管理与控制。
该要求旨在保障全链条的统一性、质量管理及责任落实。
5. 消防与环境培训
所有管理人员及直接从事石油经营的员工必须: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接受培训与训练,并持有消防与防爆(PCCC)业务资格证书及环境保护相关证书。
由于石油产品具有高度易燃易爆特性,该项为强制性条件。
为取得《石油经营总代理资格确认书》,企业须完整满足五类条件,包括:法律主体资格、仓储设施、运输工具、分销体系及人员培训。
总代理是石油分销体系中的关键环节,因此相关法律条件设置极为严格,以确保安全、质量及市场稳定。
成为石油经营总代理,要求企业全面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体系——从法律主体资格、仓储能力、运输能力到分销网络标准及人员培训。这不仅是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,更是保障防火防爆安全、商品质量以及市场石油供应链整体稳定的基础。
在主管机关加强监管且市场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,企业应当充分准备申请材料,评估实际经营能力,并建立系统化的合规体系,以降低申请总代理资格确认书过程中的风险。
凭借在石油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业与贸易法律顾问与律师团队,Vietlink愿全程陪伴企业开展:条件审查、法律基础设施标准化、合规体系建设、许可申请材料编制以及常年法律支持。
Vietlink承诺提供全面、准确、深入的法律解决方案,帮助企业依法、稳健且可持续地开展石油经营活动。
================
越联(VIETLINK)律师事务所(有限责任公司)
📌 总部:越南河内市讲武坊 Giang Vo Lake View 大厦 D10,P203室
📌 胡志明市分所:越南胡志明市第1郡 Đakao坊,Nguyễn Văn Thủ路60号大厦6层,602室
📞 24/7 直接咨询总机:0982 384 485 / 0983.509.365
🔗 LinkedIn:Vietlink Law Firm
📸 Instagram:vietlink.lawfirm
📘 Facebook:Công ty Luật Vietlink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